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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数据信息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作者:   浏览量:4

  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数据信息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CECOM-2023-BD02-096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数据信息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次)
  2. 采购编号:CECOM-2023-BD02-0960
  3.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财务数据信息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其中软件一套,硬件服务器四台。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1

  财务数据信息平台(二期)系统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1

  套

  2

  硬件服务器含操作系统

  4

  台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8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供类似案例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提供的案例为供货业绩,则提供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合同中须具备财务数据信息平台须包含预算管理系统或收入结算系统或成本控制系统任一功能,签订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②银行汇款凭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③验收单,三项业绩证明材料缺少任意1项视为无效业绩;如供应商提供的案例为供应商自用财务数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①该财务数据信息平台包含预算管理系统或收入结算系统或成本控制系统任一功能、②项目验收单等;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递交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应答文件。如评审后发现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应答人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1)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投标人(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磋商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磋商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liuyajie@ce-com.cn

  注: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标书款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12月1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9层第【九】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杨贺发、谭景仑、马文强、张诗洋

  电    话:15811039685、15313110882

  电子邮件:yanghefa@ce-com.cn、tanjinglun@ce-com.cn

  --户    名:中电子商务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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