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网上征求公众意见
中国邮政报 2008-7-20 21:15:00
7月8日,《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和国家邮政局网站(www.post.gov.cn)上全文刊登,以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将持续到7月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保障公民通信权利和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质量,国家邮政局于今年2月启动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起草任务;5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财政部的意见;6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邮政公司的协助下,向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消费者协会等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工作。7月11日还将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中央军委各有关部门和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
在前期的意见征求过程中,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组织和制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征求意见稿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大家对多年来邮政企业在艰苦条件下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认可。截至7月5日,全国各地500余家单位共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400多条。多数意见和建议的内容集中在邮政局所和信筒设置、服务时限、投递频次和深度、赔偿金额和索赔期限等几个方面。对此,国家邮政局发言人表示,《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制定需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当务之急是先解决有没有行业标准的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国家邮政局将本着科学性、现实性和渐进性的原则,对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细致的整理、归纳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送审稿和报批稿,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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