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邮政局要求快递企业完善投诉受理及赔偿机制
天津邮政局 2008-9-11 20:29:00
日前,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行政立法性文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颁布实施,《办法》首次通过统一合同格式的方式,“格式陷阱”将被杜绝。昨日,天津市邮政局要求全市快递企业完善投诉受理及赔偿机制,着力解决快件延误、丢损、赔偿等问题。
快递合同有了统一格式
截至目前,本市快递企业有近50家,年营业收入超7亿元,并以每年25%以上的速度增长。快递服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违法经营、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禁限寄规定和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办法》首次通过统一合同格式的方式,将原本各快递企业不同标准的寄递时限和赔偿额度予以规范,即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以往快递合同中出现过的“格式陷阱”,如把个别条款字体变小,用户该知道的内容不写清楚等问题都将被杜绝。
快递业务员将有“国标”
《办法》还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了专门规定,同时针对快递服务的现状,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要求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开拆、毁弃、隐匿、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目前,快递业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正在研究制定,将尽快出台。
此外,《办法》规定,为网络购物经营商提供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必须和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这一规定的快递企业,除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更多关于 天津 快递 投诉 的快递知识
更多关于 天津 快递 投诉 的站内信息
本站部分文章转载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Email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