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公司制定运费结算办法
湖北省邮政公司 2009-3-2 15:20:00
1月16日,湖北省邮政公司研究制定运费结算办法,以进一步提高省内各市、县局全网成本意识,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探索建立科学、透明、精细化的运费结算体系。
湖北省公司规定,运费结算为各局使用一、二级干线邮路运输邮件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出口国际邮件的国际运费和终端费。运费结算范围为各市州局出口的邮件。包括函件、包裹、特快、报刊、物流等邮件,含省内市州局之间互寄的邮件;不包括同城邮件和市州区域内部互寄的邮件。
据介绍,运费结算方法为:函件以各市州局2008年上报的月平均业务量为结算依据。包裹、特快邮件从各局电子化支局及量收系统数据中直接提取数据,以散件收寄局、寄达地、重量信息为结算基础,根据特快邮件封发系统和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中散件与总包对应信息提取邮件实际行走的路线,按陆运与航空分段计算,向收寄局结算运费。TNT、佐川、ARAMEX速递邮件国际段运费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账单经各市州局确认后,分到各市州局。国内段运费按照账单上提供的出口互换局计算国内段航空运费,与国际段运费一起清分至收寄局。报刊邮件从各局报刊分发系统直接取数,以发报刊局为结算对象,以流转额为结算依据,对发报刊局至报刊收订局全程计算运费,由发报刊局承担。物流邮件直接通过物流集散网清分,使用各局自行组开物流专线邮路的物流邮件运费由各局自行承担。
终端费结算邮件种类包括国际包裹和特快邮件,函件业务暂不结算终端费。国内包裹和特快邮件终端费从各局电子化支局和量收系统直接取数,按照邮件重量和寄达地所在地区向收寄局结算终端费。进口国内包裹和特快邮件暂不结算终端费。进、出口国际包裹和特快按原有规定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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