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制定宣贯“邮政法”修订版实施方案
吉林省邮政 2009-4-29 16:34:00
吉林邮政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刘英杰局长为组长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和宣贯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具体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还研究提出了《邮政法》(修订版)宣贯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详细制定了《吉林省宣贯“邮政法”实施方案》。近期工作安排:(1)主动向省法制办、省人大汇报关于《邮政法》宣贯工作安排等有关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帮助支持,为更好地宣贯《邮政法》创造条件。(2)近日拟向邮政公司和快递企业印发《关于做好“邮政法”宣贯工作的通知》,对市场主体在企业内部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提出意见,明确要求。(3)“五一”后立即召开机关干部和各类市场主体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本省《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和部署。邀请省法制办、省人大领导到会并作重要指示。(4)近期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邮政法》宣传工作。拟在《吉林日报》、《吉林邮政报》全文刊登《邮政法》,在《新文化报》、《政府法制》等报刊的固定版面连续刊载《邮政法》相关条款、规定和解读说明,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邮政法》内容精神,便于用户依法维权。(5)近期将免费向市场主体的从业人员印发《邮政法》学习手册,定期编印《邮政法》学习资料。同时利用《邮政监管信息》《邮政监督简报》《吉林快递》、省局网站等载体做好宣传,抓好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工作,做到懂法、守法,依法经营。(6)5月上旬将组织召开由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等与邮政联系密切的12个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做好《邮政法》相关规定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衔接。(7)5月中旬组织召开较大市场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邮政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开展调研,研究解决《邮政法》在宣传贯彻初期遇到的具体问题。(8)5月下旬组织开展三期《邮政法》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聘请法律界专家和学者向各类市场主体解读《邮政法》有关条款规定以及如何做到依法合规经营等法律常识。(9)5月下旬完成《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送审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协调省法制办和省人大正式启动邮政地方立法工作。(10)5月末以开展知识竞赛、宣贯汇报会等形式检验《邮政法》宣贯效果,收集各方意见,做好《邮政法》宣贯工作总结,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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