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进口破包四原则
邮费网 2007-4-24 12:53:00
对于进口破损的包裹,《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有着明确的规定。笔者根据这些规定,归纳了四点处理进口破损包裹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称重、复称。在进口包裹中,凡发现破包,不论在哪个环节都要坚持称重、复称的原则。如经复称与原包裹详情单重量相符,经转局可继续发往前途,投递局可予以投递。如果重量不符或内件已毁损不能再用,原包一律不得转发或投递,应立即查明责任段落。
二、发验。凡发现破包,都应该坚持发验的原则,如果重量相符、内件完整,可继续发往前途或投递,但必须验知上一个环节,以明确责任。如果重量不符或是内件已短少、损毁,一律不得转发或投递,必须立即发验收寄局、经转局,查明责任段落,转询寄件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
三、代封、整理。发现破包,不论是经转局,还是投递局,都要用胶带等为用户进行代封,防止内件继续脱落、丢失,代封时必须经两人以上眼同封装,并在代封处加盖骑缝章戳。如果包裹内件散落较大,应帮助用户进行整理、重新封装,但应尽量利用原包装材料。如另购包装材料,除由于邮局过失责任造成的以外,相关材料费应当在包裹详情单上注明,并通知投递局向收件人索回,同时避免用户的误解。
四、上报。凡发现破包的,都要坚持请示、上报的原则。各环节经办人员要及时将破包损坏情况和在处理过程中的处理情况、相关事宜上报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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