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邮政物流业发展解读
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施行。这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惠农强农的重要举措。本报专访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请其对文件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六部门为什么要在现在出台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政策,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中央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中央连续六年的“一号文件”都锁定“三农”,力度空前。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物资交流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不高、流通方式落后、部分农资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农村缺乏完备的物流服务体系,农村流通组织化程度低,流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扩大农村内需的重要因素。
农村物流市场广阔,需要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共同发展。市场无“主”不稳,无“多”不活。目前,我国农资经营已形成由供销社农资公司、农资生产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共同参与的格局。但是,很多地方的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仍然比较落后。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农村总交易额的比重不足10%,夫妻店、食杂店仍然是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的主要形式,同时存在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而农村邮政物流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的规范和繁荣发展。
问:邮政企业发展农村物流具有哪些优势?发展现状如何?
答:农村邮政物流既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又是农村邮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企业发展农村物流具有七大优势。一是点多面广、遍布城乡、深入千家万户的网络优势。山东等地邮政利用点多、线长、遍布城乡的网络,初步形成了农村物流连锁经营配送体系,建立了以市县为配送中心、乡镇为节点、村加盟点为网络终端,包括省、市、县、乡、村5级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在农村地区设立了以分销配送农资为主的1.8万个自营店和20多万个加盟连锁服务网点。二是具有业务种类丰富、服务功能完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平台优势。三是具有历史悠久、信誉良好、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四是具有依托交通运输平台整合邮政、交通运输资源的运能优势。五是具有信息化程度高、电子商务网络的支撑优势。六是具有组织严密、基础扎实的管理优势。七是具有承担普遍服务任务、持续提供服务的政策优势。邮政企业依托上述七大优势,完全有义务、有条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农村物流。
自2003年以来,随着邮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邮政企业加快推进速递物流专业化经营,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全国约1740个县(区)、2.6万个乡镇、23万个行政村开展了邮政农资物流配送服务,累计配送农资和日用品450多万吨,商品总额达280多亿元。2008年,邮政农资分销配送业务实现收入约8.5亿元,在整个邮政物流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30%。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农村邮政物流逐步形成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支撑”的农村物流的综合服务模式,受到广大农民、涉农企业以及政府的欢迎。
但是,当前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2008年,邮政物流农资产品销售最好的山东邮政,实现了40亿元的销售额,然而这一数额也只占山东全省农资产品销售总额的10%左右。从全国来看,邮政物流农资产品的销售总额占全国农资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就更小了。相对于传统的农资销售渠道,邮政物流的业务规模还差得很远,农村邮政物流开拓市场还有非常大的空间。各地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资质不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尚有困难;网点破旧、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缺乏后劲;农村邮政物流业务范围还不够大,品种还不够丰富。这都迫切需要国家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引导。
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通过支持邮政企业发展农村物流,切实健全和规范农资流通渠道,提高运行效率,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增加乡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问: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目标是: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问:《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规划引导”等五条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政策,请问每条政策的重点内容或具体措施是什么?解决了什么问题?
答:“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是力争在2012年前全部完成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村邮站的建设。
邮政局所网络是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和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基础。缺少完善的网络支撑,无法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5级的邮政物流配送服务体系,邮政普遍服务和农村邮政物流都难以持续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乡镇邮政局所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破旧简陋,亟须改造,还有约17%的乡镇未设邮政局所。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邮政局所的改造。这次《意见》继续对农村邮政局所建设提供支持,要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争取用3年的时间,构建覆盖全国所有乡镇的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的具体措施是,明确邮政企业及其加盟连锁的“三农”服务网点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对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
目前,全国只有13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取得了含农药分项或全部的农资经营许可,大部分省(区、市)邮政公司尚未获得经营资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七类企业可以经营农药,但没有对邮政企业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执行和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的经营资质造成了困难,直接影响农村邮政物流做大规模。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地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解决了经营资质问题,工商部门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创造了便利条件。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亮点,是简化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工商登记手续,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点给予重点考虑。
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17个省(区、市)的邮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累计有7689家邮政“农家店”通过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验收并获得国家的资金补贴。但是,邮政部门设立的以经营农资为主的自营店和连锁加盟店遍布城乡,数量较多,亟须国家扩大“万村千乡”的覆盖面。按照《意见》的要求,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目标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要给予重点考虑;准许计划单列城市邮政企业直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提出了许多强农惠农的举措,如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工作。支持邮政农资配送中心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等。
农资配送业务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特别是春秋季肥料供应旺季,占用资金量更大,邮政靠自有资金难以解决。《意见》提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2006年,财政部专门印发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意见》的要求,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
“完善规划引导机制”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三农”网点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邮政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物流服务,拓展服务内涵,但是缺少国家的统一规划和系统扶持。例如,很多地区的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三农”网点还没有纳入当地的新农村建设规划。邮政物流目前主要是与基层农技专家和农资厂家合作,亟须建立与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部门的支持和指导,邮政农村物流与地方物流园区建设规划衔接不够,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意见》提出,农业部门要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加强对邮政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服务“三农”的科技水平,推动邮政物流与农技推广工作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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