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家电下乡操作细则》
中国邮政 2009-7-3 6:24:32
“家电下乡”是我国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2月,全国开始启动推广“家电下乡”工作。2个月后,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信部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并发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确保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兑付到位。
细则规定,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地区。试行由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待2009年7月31日后在全国推广。且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可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
邮政储蓄银行应以此为契机,发挥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网络优势,借势“家电下乡”流程简化,发挥邮政“三流合一”的巨大优势,促进业务发展:以“家电下乡”为契机,以代发补贴款项为抓手,服务财政客户;做好家电企业在“家电下乡”过程中的资金归集和结算业务服务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做好补贴款向农户及时准确的代发,提速个人金融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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