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和邮政储蓄银行签订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7月15日,全国邮政金融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布置会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部隆重举行。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新生、张亚非、李国华、刘明光,纪检组组长马建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陶礼明出席会议。张亚非在会上发表讲话,李国华主持会议。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邮政储蓄银行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亚非受集团公司党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会委托,代表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安东,对全国邮政金融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代表集团公司,与陶礼明共同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上签字。
张亚非指出,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是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之间的业务代理关系,明确了邮政储蓄银行“自营+代理”的管理模式及邮银双方的责任,规范了经营管理模式,为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优势,进一步强化对代理网点的管理,巩固邮政金融改革的成果,促进邮银双方共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邮银双方共同发展,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
张亚非强调,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是邮银双方共同长远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要从战略高度重视代理协议的签订工作,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做好代理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工作。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要在协议的规范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协议中的各项规定,深化邮政储蓄体制改革,促进邮政金融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在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签订框架协议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要立即着手开展省(区、市)、地(市)、县(市)三级协议的签订工作。各省(区、市)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要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抓好邮银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的落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各级代理协议签订工作顺利实施;各省(区、市)邮政金融工作协调小组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制定本省(区、市)内各级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方案,做出详细周密的安排,并做好同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各省(区、市)要认真落实协议,以此为契机,加强代理网点的规划和管理,促进代理网点业务健康发展,确保代理网点资金安全。
会议强调,代理协议签订工作完成后,邮银双方要认真履行协议中规定的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代理网点的发展规划、人员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和控制等工作,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和资金安全管理力度,促进代理网点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邮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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