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专递填快递单不可忽略的“小节”
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快递单)上的各项内容因需而设。用户交寄特快专递邮件时,必须按照所列节目详尽、准确地填写,才能保证邮件迅速、准确地寄递。为此,《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专递分册》要求: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时,收寄人员应提醒寄件人认真阅读邮件详情单使用须知,并指导其正确填写和粘贴邮件详情单。但据笔者观察,在填写“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的过程中,有两个看似与收寄局关系不大的“小节目”却经常被忽略。
一是收、寄件人电话号码的填写。邮件到达投递局,一旦因原书地址不详或其他原因无法投递时,电话联系就是最为快捷的解决办法。如果未填写收件人电话号码,投递局无法与其联系,就会延长邮件的投递时间,甚至会做退回处理。而不填写寄件人电话号码,遇特快邮件因故退回时,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特别是对寄件人不属于原寄局辖区或因故暂时不在该区域内的,就只能利用发函等其他方式进行通知了。
二是“交寄人签名”。按照特快邮件详情单声明要求:“填写本单前,务请阅读背面使用须知!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使用须知内容。”在这里,寄件人签名具有“确认”与“履约”的双重意思。1.确认。“在此签名”预示着寄件人已经阅读并认可了“使用须知”,具有确认的意义。2.履约。交寄人签名与邮局盖戳、营业员签章具有同等重要的效力。寄件人签了名,则认同双方的约定,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可按照邮政的相关规章来处理。若交寄人未签名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所以,“交寄人签名”是万万不可忽略的。
漏填收、寄件人电话号码或交寄人不签名,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妨碍特快邮件的收寄,但一旦发生问题,则会为邮件的后续处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应注意的是,“交寄人签名”切忌潦草、模糊。倘若签名过于潦草,甚至无法辨认,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特快邮件详情单“收件人签名”栏旁“请书写工整”的提示,同样应适用于“交寄人签名”。
特快填单须重“小节”。速递营业员和揽收人员应全面理解和把握相关规章,重视特快邮件处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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