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政府出台政策支持邮政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
中国邮政 2009-10-15 10:59:48
9月中旬,新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优势,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农村邮政物流。
《意见》指出,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会同邮政企业加快研究制订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制订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计划,力争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在乌鲁木齐等10个中心城市建设区域型邮政物流仓储集散中心;在重点农业县(市)建设县域邮政物流分销配送调拨中心;在乡镇和行政村建设邮政“三农”服务直营店和加盟连锁店;各地要将村邮站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制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到2015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有功能完善的村邮站。
《意见》要求,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抓紧制订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规划,整合速递物流资源,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商品质量,全面提升竞争能力;夯实邮政普遍服务基础,尽快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将邮政物流连锁配送信息系统与自治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对接,实现信息资源互换共享。
《意见》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政府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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