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当前,邮储银行基层行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反洗钱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对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执行不到位;反洗钱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内部检查不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做好邮储银行基层行反洗钱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增强反洗钱的责任意识,增加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要认识到反洗钱的根本目的在于预防、遏制和打击洗钱及其相关犯罪,银行业在反洗钱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邮储银行基层行要充分认识到履行反洗钱义务,既是合法稳健经营的需要,也是金融监管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
二、加强反洗钱组织领导,建立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邮储银行各分、支行必须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完成邮储银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的变更,成立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定日常办事机构,抄报上级分行及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领导小组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会议制度,应制定完备的季度例会议事制度,及时总结、部署、协调反洗钱工作,并对大额及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同时,明确反洗钱职责分工,做好反洗钱工作各个业务环节的相互配合。辖内各基层行和邮政代理网点应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机构对内、对外的反洗钱联络工作。
三、履行法定核心义务,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三大核心义务,邮储银行应当据此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四、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根据洗钱犯罪的资金运作规律,邮储银行要确立“进口审核、流程监测、出口控制、登记大额、识别可疑、审慎处置、常抓不懈”的反洗钱工作总体原则,并适当统一反洗钱工作的运作模式,明确反洗钱操作的业务流程,圈定容易滋生洗钱犯罪的业务环节:
1.以加强存款实名制管理为重点,把好洗钱的入口关。存款实名制是防范洗钱的有效手段,要规范客户身份登记制度,贯彻“了解客户”原则,认真审验客户身份,严禁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禁止办理任何形式的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并每个季度定期组织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存款实名制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2.以加强账户管理监测为基础,避免企业的账户成为洗钱渠道。要对开户资料认真审查,严格实施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确保存款人账户信息的准确完整。严禁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不得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不得在无贷款背景下为客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对客户的开户资料要如实向人民银行申报备案。
3.以加强现金管理为核心,堵死洗钱的基础渠道。为了关紧控制洗钱的最终闸门,要进一步规范营业网点大额现金支付的预约、审查、登记备案、报告等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单位和个人提取现金的数量,尽可能减少大量的现金支付和现金结算现象。
五、履行基础法律义务,重视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和宣传。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可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六、落实反洗钱工作,加强反洗钱内部检查。辖内各分行和一级支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反洗钱检查纳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并对被查单位和部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各业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行对口部门反洗钱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辖内各级机构、各有关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向本行反洗钱领导小组报告本年度反洗钱内部审计情况,内容包括审计时间、被审计对象、审计形式、审计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情况等。(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三明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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