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法律顾问新《邮政法》培训班成功结束
中国邮政 2009-10-20 20:24:33
10月18日,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主办的全国邮政企业法律顾问新《邮政法》培训班在北京成功结束。来自全国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的102名学员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学习。
对全国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法律顾问来说,学习和运用好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是丰富自身法律知识和提高业务素质的必然要求和更好地从事法律服务的基础要件。
此次培训特邀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以及集团公司相关部室专家、领导分别就《邮政法》基本内容、《邮政法》与邮政企业关系等进行了专题讲授。
广大学员表示,一定真正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新《邮政法》,并把这次培训班学到的理念和知识带到今后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培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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