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邮政储蓄分行专项融资“天津港”
滨海新区的设立给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明确把滨海新区的开发纳入总体发展战略布局,并给予了很多政策支持。
邮政储蓄银行天津邮政储蓄分行以此为契机,借助总行专项融资业务,积极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努力拓展合作领域。2009年11月,邮政储蓄银行行长陶礼明代表总行与天津市政府签订300亿元融资合作协议,为天津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以专项融资切入
天津港是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津市的核心战略资源。作为我国综合性、多功能的国际贸易大港,该港担负着我国华北、西北经济腹地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任务,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为世界第五大港口。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港公司)是国有特大型交通运输企业,负责全面经营和发展天津港。该公司正在努力把天津港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集装箱枢纽港、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及环渤海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港口。鉴于天津港公司在滨海新区、天津市乃至环渤海区域的重要性,天津邮政储蓄分行决定把天津港公司作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支持对象,在业务运作、资源配置、信贷规模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对天津港公司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为推动业务迅速开展,天津邮政储蓄分行成立了由行长唐云崧为组长的专项融资业务领导小组,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在分行公司业务部成立了信贷中心,选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专项融资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研究国家对重点产业调整和规划的部署,结合对天津市2010年重大项目规划的分析,筛选出邮政储蓄可重点拓展的项目并进行针对性营销;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在全行普及专项融资的专业知识和营销技能,提高营销人员开拓市场的能力。
经过不懈努力,以专项融资业务为纽带,天津邮政储蓄分行与天津港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并为下一步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
健全贷后管理体系
贷前调查是银行发放贷款前最重要的一环,也是贷款发放后能否如数按期收回的关键。在确定了目标企业之后,天津邮政储蓄分行积极与天津港公司下属的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等客户进行了接触和沟通,对目标客户的信用等级以及贷款的合法性、安全性、赢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保证人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
通过认真的贷前调查以及对项目债项额度的核定,天津邮政储蓄分行认定天津港公司下属的9家企业资质优良,发展前景广阔且未来有充足现金流收入,偿债能力较强,融资渠道畅通,符合国家经济、产业政策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投向。相关项目极具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天津港公司的9个项目获得总行审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融资业务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切实防范并化解专项融资业务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天津邮政储蓄分行拟订了《专项融资业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从制度上细化了流程,明确了管理职责和管理方法,为贷后管理提供了依据。
一是严格审查提款手续。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天津邮政储蓄分行客户经理及时收集、查验、复印相关专项融资资金实际使用的凭证及合同,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管理操作流程,提高划款工作效率,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借款服务。
二是强化贷后管理。天津邮政储蓄分行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加强贷后风险控制,在客户提款后在规定时间内审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确保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一致。天津邮政储蓄分行还成立了专业贷后管理小组,将项目划分到个人,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以协助总行尽职尽责地进行贷后检查,定期向企业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让企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天津邮政储蓄分行加强与企业的日常沟通,并派专人前去调研,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随时关注借款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按季度编写《专项融资资金监管报告》,确保专项融资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经过一年多的交流沟通和业务往来,天津邮政储蓄分行同天津港公司建立了彼此信任的伙伴关系,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公司信贷奠定了基础。
2011年,天津邮政储蓄分行将充分利用滨海新区的战略性区位优势和重大项目集聚的资源优势,结合总行的公司信贷产品,努力使融资业务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
天津港项目的成功开发开启了天津邮政储蓄分行从事公司类批发贷款的先河。港口类项目是该行初涉的国有大型项目之一。对该项目的成功开发,为今后此类项目的营销与开发积累了宝贵的信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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