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意见推进村邮站和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
中国邮政 2011-8-9 12:24:46
为发挥村级(社区)阵地和基层邮站服务“三农”、服务群众的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会同中共新疆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邮政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区村邮站和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去年开展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进村邮站和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方便群众、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发展村邮站。由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发展规划,各地组织部门以及乡村两级党组织配合,2011年在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建设2000-3000个村邮站,此后每年建设约2000个,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区村邮站全覆盖。同时,根据社区发展实际和市场需要建设社区邮政服务站,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意见》提出,村邮站主要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报刊、邮件的接收和投送职责,与邮政企业协商后可代办邮票出售、报刊征订零售、函件包裹收寄等邮政基本业务,以及便民的农资分销、日用品配送等业务。社区邮政服务站业务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意见》同时明确了村邮站和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责任和义务。一是经过平等协商,村级组织与当地县级邮政企业依法签订邮政业务代办协议。二是根据一室多用、充分利用现有场所、方便群众的原则,邮站设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三是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兼职村邮站工作人员,承担报刊、邮件的接收和投送职责。代办其他业务的,在业务代办费中支付报酬。四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十二条“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在行政村设置村邮站”的相关规定,各地要将村邮站前期投入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五是按照效益原则,参照村邮站建设方式合理设置社区邮政服务站。由邮政部门与社区协商设点,不做统一规定。工作人员由社区统一推荐。六是由邮政企业负责村邮站和社区邮政服务站的业务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支撑、业务指导,并提供统一邮政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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