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邮政法〉办法》将列入明年立法项目
中国邮政 2011-11-22 11:30:16
近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初审通过了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提交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草案),并将列入明年立法正式项目。
上海邮政管理局局长李惠德就立法的必要性、立法前的准备工作、立法中主要问题分析等三个部分向评审组进行了专题汇报,重点阐述了市邮政立法结合上海的具体实践,定位为实施性立法,是对上位法进行相应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并对《办法》(草案)七章三十三条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评审组提出,一是上海邮政业立法条件成熟,《办法》(草案)文本质量较高,下一步要进一步细化、协调。二是《办法》(草案)简单、明确、扼要,突出了可操作性。三是《办法》(草案)体现了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民生、快递服务规范管理,邮政通信安全监管、产业导向、结构转型、服务于全市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上海邮政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细化《办法》(草案);进一步加强向国家邮政局、市人大环保委、市法制办的汇报沟通,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在国家局指导下,进一步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将《办法》(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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