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快递下月起收寄快件须当面验视物品
新京报 2012-2-18 20:07:12
快递安全问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北京邮政局昨日发布《关于实行验视盖章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快递企业从2012年3月1日起在物品类快件收寄环节实行验视盖章制度。
2月初,广东省一起“邮包炸弹”案件引起社会对快递安全的关注,关于快递实名制、快递开箱验收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根据北京邮政局的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快递企业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加盖验视章,完善收寄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为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快件揽收业务人员为制度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具体执行上,在收寄快件时,必须当面验视交寄物品。而快递企业应统一规定验视章在详情单上的加盖位置,确保快件寄递全程可查,而在快递员离职时则要将验视章收回。
事实上,在2008年开始执行的《快递服务》标准里就对快递员接收快件时验货有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应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若是法律、法规规定禁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但并未能100%做到。
记者从圆通、韵达等快递企业了解到,各企业近期均加大了对快递物品开包验视率。韵达快递负责人表示,对于居住在酒店等无固定地址的客户,投递物品时,将一律开包验视,但要做到100%的保证并不容易。
一不愿具名的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快递业务员并没有识别复杂危险品、****品的能力,快递公司要执行“谁收寄,谁负责”有些力不从心。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这个强制规定执行成本很高,“如果是所有快递都要开箱验视,现在的快递公司都将面临亏损。”最后可能会流于形式,不验收直接盖章。
北京邮政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安全检查和抽查力度,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和不按规定使用验视章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但具体的处罚措施并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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