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邮政管理局启动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中国邮政 2012-3-12 12:59:38
《通知》对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时间、程序等都作出了详细说明,并重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应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上报流程,提交书面材料。
为提高年度报告工作效率,新疆邮政管理局在本局网站全文发布了《通知》,并通过全区快递企业QQ群,在线解答问题,帮助企业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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