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寄递实名制应逐步推广实施
寄递实名制对邮政企业而言并不陌生,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邮政企业加大了对邮件的验视力度,扩大了禁止寄递物品的范围,并实行了对物品类邮件寄件人进行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的制度。这一做法确实发现并堵截了大批违禁物品,为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当时其他快递企业并未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很多客户认为在邮政办理业务过于麻烦而选择其他快递企业,造成邮政客户资源流失严重;二是实名登记增加了营业员的劳动强度,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营业员没有有效的途径来核实证件的真伪,只能凭经验,起不到应有的验视效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实行寄递实名制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必要的手段。但也要充分考虑如何规避难点,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经过逐步完善的过程。
一是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如果实行寄递实名制,不仅是邮政企业的行为,其他快递企业也应一同执行,才可以避免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客户流失的现象。这需要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约束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行为。
二是做好对外宣传。在实行寄递实名制前,要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对社会的宣传,让广大客户理解寄递实名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三是增强员工责任心。目前,营业员在收寄物品类邮件时,虽然能够执行验视制度,但经常只是象征性地查看,并没有真正做到无缝隙逐件验视,与相关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员工缺乏责任心,没有深刻意识到验视对邮件安全寄递的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度要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有效手段,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确保寄递实名制的实施效果。
四是通过有效途径引导员工行为。现行的业务处理规定要求,营业员在收寄物品类邮件时,应采取全名址信息录入的方式,在系统中录入收件人的地址、姓名。随着营业信息系统于年内完成在全国的推广上线,将彻底改变现有收寄邮件的系统操作模式,即在收寄各类给据邮件时,必须先采集寄件人的名址信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这样的处理模式将为寄递实名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可考虑对营业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将寄件人身份证件录入项作为必填内容,通过系统采集相关信息。
五是确保有效的验证机制。可尝试采用与机场相同的检测手段,实现身份证件验证与公安系统的联网,在营业网点增加检测仪器,培训营业员检测技能。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寄递实名制的核心目的是确保邮件的安全,通过这一手段来约束寄件人的行为。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营业人员没有认真执行验视制度和寄递实名制的要求,因把关不严,将极易造成禁寄物品流入邮政寄递渠道。因此,监督检查部门应将寄递实名制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检查物品类邮件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实行寄递实名制的准备工作还有很多,只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各种条件满足后,才可以尝试推广这一模式。因此,实行寄递实名制不宜过早过快,要统筹考虑,解决目前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后方可逐步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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