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的国库集中收付营销
2001年,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开始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商业银行代理中央财政国库资金的集中收付业务。由于财政资金数额巨大,且风险小、见效快,该业务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之地。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为突破口,以结算服务、集团客户现金管理等产品为抓手,强力营销,强化服务,上下联动,在财政资金业务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逐步走出了一条以财政项目带动公司业务的发展之路。
为争取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资格,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拜访省财政厅、省国库支付局、省财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汇报邮政储蓄银行在网络、系统、结算、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分行多年来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增强政府部门对邮政储蓄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得到了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领导的充分认可。
2010年10月18日,河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以及下辖分支机构代理国库集中收付有关事项的函》。这是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继获得“涉农补贴”发放资格后,在财政支付方面取得的又一项重大突破。代理国库集中收付资格的取得,标志着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已纳入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办理行范围,省内各级邮政储蓄分支机构拥有了办理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等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资格。
为满足省、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求,为财银合作提供有力的系统支撑,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河北省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科技部会同湖南湘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计开发了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代理业务系统。该系统以公司业务系统现有业务处理流程及功能实现为基础,通过改造和增加相关业务操作及管理功能,实现了河北省国库集中支付与清算业务安全、及时、准确的业务需求。其功能包括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财政性拨款、财政资金退库、前台及后台的登记簿查询、收付清算等,以此满足各级分支机构代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需要。该系统接入方式灵活,省、市可采用分别接入的系统连接方式,市、县级系统接入可采用市级一点接入方式或市、县逐级接入方式。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系统于2010年11月试点上线,并顺利通过财政部门验收。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资格的取得为进一步深化与财政合作提供了机会,系统平台的搭建为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提供了可能。为确保业务顺利进行,省邮政储蓄分行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并请省财政厅有关部门领导讲授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知识和有关要求,随后又与有关部门领导到部分支行实地考察,现场解决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为提高网点经办人员和业务会计操作水平,省邮政储蓄分行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的方式,讲授有关知识,确保了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稳健扎实推进。
随着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逐步推进,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累计开立财政类账户640个,账户余额1241620万元,占全省对公存款的41.33%;全省31个区县邮政储蓄支行取得代理资格,开立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共计379户。灵寿县邮政储蓄支行作为该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独家代理行,不断深挖该项目的内在潜力。截至去年11月30日,灵寿县邮政储蓄支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92户,财政局开立账户5个,余额达34648万元。
以此为契机,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逐步扩大业务连锁效应,在各级财政领域又取得了新突破:一是与河北省财政厅签订了河北省省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书,为营销省本级预算单位账户铺平了道路。二是公务卡系统试点上线,满足了财政部门提高结算质量,提升结算效率,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高效的迫切要求。三是取得了代收全省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资格。四是推动了非税代收业务的发展,先后开立了非税账户、财政特设专户、非税执收单位账户、社保专户等。目前,河北省邮政储蓄分行累计开立财政专户283个、余额66.78亿元,开立非税账户141个、余额10.69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全省邮政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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