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包裹安全加盖“已验视”戳记好
中国邮政 2014-3-25 22:49:15
近日,笔者收到朋友寄来的一件邮件,详情单上赫然盖上了一枚“已验视”戳记。此戳记内容有“已验视”、“验视单位名”、“验视人姓名”三项。从简单的戳记内容能够看出,邮件处理部门有了“我验视、我负责”的担当意识。这对促进邮政速递物流发展,把好邮件进出口安全关无疑是一种较好的尝试。
众所周知,邮件运输传递通道的安全与否,关键就在于能否严格把好邮件进出口关。用这种形式来落实邮件进出口把关的责任,简便易行,一目了然。一是收寄单位有担当,敢于亮明此邮件是我单位收寄的,有不安全因素可找我们担责;二是验视人敢担当,加盖戳记后,证明这件包裹是我验视的,我敢对这件包裹的内件安全与否负责,有问题就找我;三是这种验视形式做到了责任分明,邮件在传递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安全问题,立即能够明确责任方。因此,笔者以为,这种收寄处理方式值得大力推广、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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