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加坡邮政的保险业务
新加坡共和国 (Republic of Singapore),别称为狮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岛国,也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根据2014年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报告,新加坡是继纽约、伦敦、香港之后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
新加坡邮政共有1300多个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传统邮政业务、物流快递业务和零售业务三大业务板块,其中,零售业务包括代理业务和金融业务。从2012年统计的新加坡邮政业务收入构成来看,邮政业务占59.2%、物流业务占30.5%、零售业务占10.3%。可见,金融业务在新加坡邮政业务中占比非常小,但实际上,新加坡邮政非常重视金融业务的发展。新加坡邮政金融业务中没有银行业务,主要是代理证券和保险。下面,笔者就着重介绍一下新加坡邮政的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新加坡邮政的网点没有代理保险公司数量的上限,而中国邮政网点有一个网点最多代理三家保险公司的限制。虽然不限制代理保险公司的数量,但新加坡邮政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而是由网点安排专门取得销售资格的理财人员进行销售,网点每增加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每年就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相关认证考试。
因此,从销售人员能够接受的培训和考试时间考虑,网点选择代理保险公司的数量并不多。目前,新加坡邮政主要选择与保诚人寿进行一对一合作,并只在邮政网点代理销售这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新加坡邮政保险代理人的上岗情况与中国邮政相似,考取保险从业资格证后,才能具有销售保险的上岗资格。
但在管理上和中国邮政不同,新加坡个险代理人销售资格证书由监管局颁发,全国统一编号,有客户投诉销售误导时,监管局记录到个人信息中,就不能销售任何金融产品,还影响个人诚信记录;而中国的保险从业资格证书由保监局颁发,销售资格证由各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发放,销售违规信息没有联网,有销售误导时,很难做到对前期有不良记录的销售人员进行处理。
如何监管保险合规行为
新加坡政府对邮政或银行代理销售保险监管较为严格,主要体现在销售区域和销售形式上。
在销售区域上,邮政需要设立专门的保险理财区域,银行必须设立两个金融业务窗口,明确区分银行储蓄窗口和保险理财窗口,让客户在购买时就清晰区分。
在销售形式上,客户购买保险时,和中国一样的是要填写投保单、阅读产品说明书和签署转账授权书。但与中国不同的是,销售人员需填写保险产品推荐表,写明推荐原因;客户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披露单,并要在产品信息披露单上签字认可,较为复杂,整个过程大约需要45分钟,基本上能够让客户明确购买保险产品的情况。
经营保险的险种
新加坡邮政代理保险产品和中国国内银保产品类似,主要为分红保险、投连保险、定期寿险和健康险,还有少量意外险和年金险,交费时间为趸交和3年至5年的期交,保险期限基本上为5年至10年。
不同的是,从产品销售占比上看,中国主要为分红险和万能险,而新加坡投连险较高,其次为分红保险,定期寿险和健康险销售量不高,因价格较低,多为收入较低、保障不高的中下阶层人群购买。
从保险产品收益上看,新加坡银行储蓄利率基本在2%左右,而保险投资收益在5%至6%,购买分红保险客户年收益在3%至4%,高于银行储蓄,没有保险收益纠纷,客户非常认可保险。购买投连保险收益多高于分红保险收益,出现收益较低情况时,客户也能够理解和认可。
从产品核保上看,新加坡邮政销售分红和投连保险保额基本上为保费的101%至105%之间,没有意外身故多倍等额外保险给付责任,因此,销售时为免核保,个人购买时也没有金额上限,定期寿险和健康险为小额保险,每人按份数购买,有固定上限,也不需要核保。
中国邮政在代理保险上具有品牌信誉高、金融网点多、辐射范围广等渠道优势,每年代理的保险费已达到2000亿元以上,但客户群体性事件也逐年增多。而通过了解新加坡邮政代理保险业务,我们从中可以找出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一是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上,中国邮政有独资保险公司,期交保险原则性一对一合作,网点不需要保险公司人员驻点,保险理财人员业务培训需要增强,建议每年不少于5天以上保险业务技能培训,考核通关后才能继续销售保险;二是在保险产品上,理财型趸交保险应保证在投保后1年至3年内收益不低于银行一年定期储蓄,理财型期交产品应保证在8年后收益不低于银行5年定期储蓄,保监会要求保险不得与储蓄进行对比,但在邮政或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收益一定要在某个时间段相对高于储蓄,否则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群体性事件;三是在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上,中国邮政应统一管理,对于有明确销售误导的违规人员,影响到邮政形象的,应严厉处罚,并将违规信息记录到个人工作档案中,杜绝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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