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党组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精神,健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纪律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对目前的纪检监察体制进行改革,并于11月12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新常态下邮政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根据《意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向邮政储蓄银行、速递物流、中邮保险、中邮证券总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向地方邮政单位派出6个分组(局),即新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北京、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分组(局)。
总部派驻机构实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与各总部党委双重管理,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管理为主。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和其他法规,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的工作安排,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的领导人员。
各分组(局)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统一领导,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人、财、物统一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管理。
此外,《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的组织建设,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增设1个纪律审查室,并增加15个人员编制;为各省(区、市)邮政分公司的纪检监察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由目前的3~6人增加至5~10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监督处增加4个编制;充实强化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机关纪委力量,纪委书记专司纪律检查工作,直属机关纪委增设办公室。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提高认识,将此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抓紧做好办公场所落实、人员选聘配备等工作;制定财务等管理办法、配套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相关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规范运行机制,理顺相关工作关系,使改革工作顺利推进。2016年上半年先在北京、南京、成都进行设立分组(局)试点,根据试点情况,下半年在武汉、广州、西安设立分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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