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发展目标、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三个方面,明确了促进市邮政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编制市邮政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专项规划时,要将邮政业内容纳入其中。加强载体建设。在选址、用地等方面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邮政企业依照城乡规划设置邮政信筒(箱)、邮政报刊亭、阅报橱窗,免收相关费用。强化资金扶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农村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明确,服务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邮件转运中心和1-2处快递物流园区,促进邮政、快递服务整合资源,满足中韩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实现集约化发展。开通中韩海运邮路,吸引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国际业务总部落户烟台,享受电商、物流企业的同等优惠政策,打造辐射周边省市、影响全国的国际快递总部基地。鼓励业务创新。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一体化物流;推广快递企业“收寄+直供+电商”寄递烟台大樱桃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冷链物流服务,拓宽地方特色农副产品外销渠道。促进快递配送网络与电子商务网络和企业物流网络一体化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承接制造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服务外包。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市邮政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工作措施,分解任务目标,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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