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时代周刊获悉,8月31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罚款、检查和涉企收费有关情况,以及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有关工作等内容。
会议明确提出,如果通过解决“断链”问题,提高冷链物流品质,降低了鲜活农产品和生鲜食品腐损率,那么对于全社会来说,实际上会带来整体物流成本的降低。
清理并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
交通运输部组织对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形成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清理范围大致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
二是行政检查。主要包括路面水面巡查、设备设施监查、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等。
三是涉企收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含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此次清理的重点放在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职权的治理上。
重点清理:
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实施处罚、检查;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处罚权限、检查范围实施处罚、检查;
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
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不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规定;
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
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
违反规定,随意拦截行驶中的车辆或截停在航船舶登临检查;
检查与监管活动无关的场所和物品;
没有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的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
没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权限的收费;
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主管单位影响强制入会,利用行业影响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将于近期通过部电子政务外网公布部机关和部直属系统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布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同时,加强对清单的监督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调整,及时对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
提升冷链物流的服务品质
8月23号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高品质鲜活农产品和食品的消费需求日趋旺盛,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着增强,对流通安全愈加关注,冷链物流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
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我国冷链物流行业总体上仍处于粗放式发展、低水平供给、同质化竞争的发展阶段,装备技术水平较低、行业监管不足、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导致运输环节"断链"现象普遍,鲜活农产品和食品的冷链流通率不足50%,流通环节的腐损率高达20%到30%,因此我国冷链物流行业目前不仅难以满足鲜活农产品、食品以及生鲜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对于冷链物流高效、便捷、安全的需求,同时更加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交通运输是冷链物流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车辆、船舶、站场等各类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公铁水航各类运输方式及冷链物流企业是冷链物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撑冷链物流发展中发挥着主体作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的总体部署,立足交通运输行业职能,交通运输部进行了深入地调研论证,并且也广泛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保障食品流通安全为主线,以提升冷链物流的服务品质和解决运输环节断链问题为核心,抓住监管和发展两条主线,明确行业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设施设备、运输组织、信息化、行业监管、配套政策等核心要素,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五项主要任务,并且细化了1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概括来讲《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着力解决冷链物流的断链问题
《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涵盖"许可准入-过程监管-信用评价-联合惩戒"等各环节相连的管理闭环体系。在许可准入环节,严把冷藏保温车辆市场准入关,对车辆技术及其温控设备性能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温控制冷设备性能检验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在运营环节,完善以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自查、管理部门抽检抽查的温控监管体系,对冷藏保温车辆、冷藏集装箱内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解决"断链"问题。在事后监管环节,对温控记录进行抽检抽查,并将其作为行业监管和信用评价的依据,将温控的监管结果与企业诚信考核、联合惩戒结合起来,构建对冷链物流全链条的温控监管体系。
二是着力提升冷链物流的服务品质
《实施意见》突出强调要推进运营模式和监管模式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方面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联盟发展,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引导企业采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无车承运等先进的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促进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提升冷链物流的信息化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全程温控制度管理,要求冷链物流企业建立完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并且与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进行信息共享,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物流高效运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着力优化冷链物流的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城市配送冷藏保温车辆通行管理,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用地、保险、通行等困扰冷链物流发展的瓶颈制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降低整体物流成本
为有效解决冷链物流“断链”问题,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实施意见》将冷藏保温车辆温控设备的性能要求作为进入运输市场的基本条件,并把温控制冷设备检验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这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前期调研中针对目前冷链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一项解决措施。
在我国冷链运输行业,特别是道路运输领域,有很多的企业采用“冰块+棉被”,或者是利用非法改装的普通车辆从事冷链运输,这些问题导致目前我国冷链流通率不足50%,整个冷链物流市场腐损率达到了20%到30%。所以说,严格对冷藏保温车辆的市场准入管理,确实对于部分不规范运营的企业来说,要想继续从事冷链物流运输,会提高企业运作的成本。
但是,运输环节的“断链”问题,给鲜活农产品和生鲜食品流通带来了安全隐患,提高了流通腐损率,并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健康和生活品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通过解决“断链”问题,提高冷链物流品质,降低了鲜活农产品和生鲜食品腐损率,那么对于全社会来说,实际上会带来整体物流成本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