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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6  作者:   浏览量:0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分行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服务采购项目YCYHNMGFH-2024-35

三、采购组织形式

拟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采购内容

 为满足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拟通过本项目引入服务商为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保险服务,现需对合作保险公司及其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期限: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详见技术规范书。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1.目前,保险公司中仅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其余保险机构均无同类产品。通过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仅有华安保险公司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批复(保监产险【2010】1039号)。

2.总行与华安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且仅与华安保险公司共同开发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小程序,我行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均需使用该小程序作为贷款申请入口,其他保险公司均无法使用此系统。

3.经我部调研中国人保财险、平安产险、中国人寿财险等保险公司,均无法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保险担保服务。

综上,本项目服务商具备唯一性,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基于市场垄断或有权决策机构审定的技术方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的情形。且经我行2024年第10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继续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采购。

为保证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根据需求部门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827日至2024829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9区28号楼2单元1楼西户

联系人:李慧敏、占宝婷

联系电话:18347962300、18639551512

邮箱:lihuimin@hn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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